2026 年 5 月 23 日,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182,简称 “灿勤科技”)发布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披露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聚晶管理”)、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荟瓷管理”)拟实施股份询价转让,转让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2.44%,转让目的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本次转让通过询价方式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进行,不涉及二级市场减持,且不会引发公司控制权变更。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聚晶管理与荟瓷管理,二者均为灿勤科技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这两家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中聚晶管理持股比例超 5%,为公司重要股东。
截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聚晶管理持有灿勤科技 93,052,544 股,持股比例 23.2631%;荟瓷管理持有 14,422,295 股,持股比例 3.6056%,两家企业合计持股比例达 26.8687%,为公司核心持股主体。本次转让前,出让方所持股份已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且未违反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承诺,为本次转让提供了合规基础。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总数为 9,767,775 股,占灿勤科技总股本的 2.44%。其中,聚晶管理拟转让 8,802,930 股,占总股本 2.20%,占其自身持股 9.46%;荟瓷管理拟转让 964,845 股,占总股本 0.24%,占其自身持股 6.69%,整体减持比例较小,对公司股权结构影响有限。
本次转让价格下限以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为基准,由出让方与华泰联合证券协商确定。认购报价结束后,将严格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转让价格:有效认购股数超转让上限时,累计认购股数首次达转让规模时的最低报价为转让价;认购不足时,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即为转让价,定价机制公开透明。
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限定为具备定价能力与风险承受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包括券商、基金、期货、信托、保险、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个人投资者无法参与。同时,受让方通过本次转让获得的股份,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进一步稳定了短期股权流通预期。

作为国内微波介质陶瓷元器件龙头,灿勤科技深耕 5G 通信、卫星导航等领域,受益于 5GA 建设与卫星互联网发展,业绩持续高增。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小额询价转让,本质为股东层面资金需求,并非对公司发展不看好,且通过定向向机构投资者转让,既能满足股东资金需求,也为公司引入长期机构资金,优化股东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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